来源:雪窦山
时间:2019.09.29
9月27日,宁波雪窦山资圣禅寺传授三坛大戒法会第三十日:发放戒牒。
佛说:一切皆流,无物永驻。时过三十天,雪窦山资圣禅寺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圆满结束。钟磬齐鸣,梵音袅袅,在庄严殊胜的气氛下,怡藏大和尚为沙弥头、沙弥尾发放戒牒,并为在戒期内唱念及五门功课表现优秀新戒赠送礼品。勉励戒子们要精进道业,利乐有情,勤修三宝,正信正行。
随后,授经阿阇梨明悟律师为其他众新戒发放戒牒。新戒跪谢,牢记诸师教导不忘初心。新戒欢喜领取《戒牒》、《同戒录》,求戒圆满,为自己圆满获得三坛大戒的清净戒体而感到无比欢喜。
戒牒:
僧尼出家受戒后所发之受戒证件。据释氏稽古略卷三载,唐代宣宗大中十年(856年),曾敕任法师辩章为三教首座,命僧尼受戒给牒,此为我国僧尼正式受戒给牒之始。于其前,开元十七年(729年)玄宗曾下诏,令天下僧尼每三年造一次籍册;又于天宝六年(747年)下令天下僧尼隶属两街功德使,并由尚书省祠部出具证明,称为祠部牒。
盖唐、宋时代僧尼出家时即须领取度牒(出家僧籍证明书),受戒后再领取戒牒,皆由官方颁发。且受戒时须呈验度牒,方准受戒。明代洪武至永乐年间(1368~1424年),三度敕许僧俗受戒者抄白牒文随身携带,以为执照,凡遇关津把隘之处,验实放行。清雍正废止度牒,僧尼出家漫无限制,各地亦传戒频繁,戒牒则改由传戒寺院发给。至民国以后,已无度牒之颁予,而仅存戒牒之制,系由中国佛教会统一签发。
1984年4月20日,中国佛教协会发布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《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》,明文规定了剃度师、俗人出家的条件,以及传戒授法的具体规定,要求出家人必须持有省级佛教协会印发的戒牒。如今,为了便于僧籍的管理,戒牒皆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、编号、发放。